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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县城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时间:2005-08-05

发文单位: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8-5

执行日期:2005-8-5

生效日期:1900-1-1

梁山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

  我县县城经过近几年的改造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并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但是,县城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邮政报刊亭、户外信箱(筒)、居民住宅楼信报箱(群)、阅报栏等邮政基础设施滞后。为了尽快完善县城邮政基础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县城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县城邮政报刊亭、户外信箱(筒)、居民住宅楼信报箱(群)、阅报栏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是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文化内涵和品位的需要,也是方便市民生产生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维护正常邮政通信秩序,促进邮政通信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为此,县邮政局、梁山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相关部门必须站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县城邮政报刊亭、户外信箱(筒)、居民住宅楼信报箱(群)、阅报栏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实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建设与管理。根据《邮政法》和《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县邮政局是邮政通信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也是此项工作的实施者,具体负责在县城建设报刊亭、设置邮政户外箱(筒)、阅报栏和居民区邮政信报箱(群)等工作。县建委、市政局、梁山镇政府要与县邮政局一道,按照布局合理、样式美观的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县城邮政基础设施,由县邮政局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已建成但未设置信报箱的居民住宅楼,由建设单位或产权(管理)单位进行补建。新建的居民住宅楼,县建委要按建设、邮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信报箱或收发室,由建设单位建设设置。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建设县城邮政基础设施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及具体做法的宣传力度,让市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建设、管理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邮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规划、选址、安装、办证及补建等工作,并适当减免相关费用。

  三、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建管合力。县委宣传部、县建委、市政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局、邮政局等部门和梁山镇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央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抓紧做好邮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定点、建设、办证、经营与管理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八月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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