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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建设的通知

时间:2005-08-02

发文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泸市府办发[2005]84号

发布日期:2005-8-2

执行日期:2005-8-2

生效日期:1900-1-1

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我市农村偏远地区的通信问题,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2005年度全面推进村通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5]55号)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未通电话行政村通信建设的意见》(川通信[2005]103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由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泸州移动通信分公司负责,拟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实施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解决我市所有乡镇行政村的通信问题。为加快我市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的建设,确保按时完工投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泸州市属内陆地区,由于地形、交通等因素,全市2704个行政村仍有515个行政村未通电话,占行政村总数的19%,这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农村致富。实施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改变泸州农村落后面貌,加快农民脱困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和德政工程,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为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争取早投产早收益。

  二、目标任务

  到2005年12月底,完成泸州409个“三不通”行政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建设任务,新建基站98处,安装卫星电话58套。其中:古蔺新建基站40处,安装卫星电话39套;叙永新建基站28处,安装卫星电话12套;纳溪新建基站15处,安装卫星电话7套;合江新建基站13处;泸县新建基站2处,新建光缆1000皮长公里。

  三、工作要求

  为推动这项德政工程建设,各相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支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专人,特事特办,提高效率,围绕工程形成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建设任务。

  (一)建设实施:泸州移动分公司作为移动通信扶贫工程建设的具体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管理,在各级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主动做好向省公司争取投资工作。

  (二)用地问题:每个基站需要0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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