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文 号:青牧办发[2008]55号
发布日期:2008-6-4
执行日期:2008-6-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为了准确掌握全市畜禽防疫、检疫、疫病监测以及存栏和出栏等情况,实现对动物疫病的可追溯管理,适应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需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市畜牧兽医局新开发了动物防疫监督信息系统软件,并于2008年4月份进行了试运行。为了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作用,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该系统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做好本地区各基层站数据维护,及时解决基层站数据采集员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各区市要监督、指导各基层站准确、完整的做好数据录入工作,不得漏项,尤其是免疫、疫病监测种类和时间、防疫员姓名、检疫员(监管兽医)以及猪、牛、羊的耳标号码等要准确详实。
三、要迅速组织区市及基层站系统管理人员,于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本地区各村、饲养场(户)畜禽养殖、免疫、检疫、疫病监测等详细信息录入工作,市畜牧兽医局于6月下旬对各区市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为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