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鹤政办〔2008〕48号
发布日期:2008-6-25
执行日期:2008-6-25
生效日期:1900-1-1
浚县、淇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政府决定从 2008 年开始实施农田机井通电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争取用 5 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建设。
二、建设内容
1 .资金来源和投资范围
资金来源包括:河南省电力公司贷款投资,各县供电公司自筹资金,县、乡(镇)政府整合支农资金及其他资金,当地受益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自筹资金。
河南省电力公司、县供电公司投资范围包括: 10 千伏主干线,配电台区及附属设备。县、乡(镇)政府整合支农资金及其他资金、受益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自筹资金投资范围包括:修建配电房(含占地),低压 400 伏地埋电缆,低压电缆沟的开挖和填埋,计费和保安设备,电力通道的青苗赔偿等。
2 .工程建设管理和设施保护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河南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设施保护管理要充分发挥电力设施保护三级联防的作用,实行群防群治。乡(镇)、村要成立电力设施保护组织,建立巡护管理制度,确保排灌设备安全、完好。
3 .设施维护范围及责任
供电部门维护范围: 10 千伏主干线,配电房内所有设备。村委会维护范围: 400 伏地埋电缆,配电房、小井房及房内用电设施,井台、井盖。
发生安全事故及资产丢失、被盗或损坏的,按照维护范围划分,由责任单位承担。
三、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壁市农田机井通电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两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2 .抓好宣传引导。农田机井通电工程是一项利民、富民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责任。两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大力支持、自觉参与工程建设。
3 .严格资金管理。两县要确保整合支农资金和自筹资金按时到位,并积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建设。各级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和资金管理办法》,对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