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青政办〔2008〕54号
发布日期:2008-4-21
执行日期:2008-4-21
生效日期:1900-1-1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去年入冬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发生了低温降雪灾害。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立即行动,积极应对,扎实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得到了较好安排。目前,受灾地区积雪逐步融化,抗灾救灾工作已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同时,我省春耕生产全面开展,牧区草场也将进入返青季节。但据预测,今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将中度偏重发生,统防统治任务十分艰巨;部分地区降雨将比历年同期偏少,有可能发生旱情;霜冻、寒流等极端天气出现的可能性也高于往年,这些都将对今年的农牧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和当前农牧业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实现全年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目标奠定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抗灾饲料的调运工作。目前,牧区牲畜正值春乏和产羔时期,草场青黄不接,牲畜体质普遍较弱,牧户贮备的饲草料不足。因此,青南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快第二批饲料的调运工作,力争在5月上旬完成。要积极动员牧民群众从周边地区拉运贮备饲草料,引导群众加大受灾牲畜补饲力度,使牲畜安全渡过春乏缺草季节,优先保护能繁母畜,尽可能减少牲畜损亡。同时,要加强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在青南牧区和环湖牧区建立散户、联户集中等形式的人工种植饲草料基地,扩大人工种草规模,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饲草基地,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受灾群众搞好生产母畜购置。这次雪灾使能繁母畜损失较为严重,对今后受灾地区的畜牧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搞好生产母畜购置是受灾地区恢复重建的重点工作。要采取政府补助、牧户自筹、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受灾群众特别是无畜户搞好生产母畜购置,使有限的救灾资金用到每一户受灾牧户。同时,要将重灾区列入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加大对无畜户、少畜户的补贴。退牧还草项目区要在本区域内进行调剂,重点解决无畜户生产母畜,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同时也要处理好减畜禁牧与购置生产母畜的关系。
(三)认真做好修复牲畜棚圈和日光节能温室旧棚改造工作。这次受灾损毁牲畜畜棚11万平方米,对牲畜的接羔育幼和防灾抗灾保畜造成了较大影响。要尽快动员组织牧民群众修复因灾倒塌的牲畜棚圈,恢复畜牧业正常生产。同时,东部农业区一、二代温室由于墙体较薄、保温性较差,遭受冻害损失较重。因此,要引导农民加快对一、二代温室的改造,改进增温设施,提高温室档次。各地要积极探索和示范实用抗灾技术,提高冬季蔬菜生产能力。要加大力度扩大种苗繁育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工厂化育苗,主要繁育西红柿、辣椒、黄瓜、菜瓜、茄子种苗,为蔬菜生产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继续抓好牲畜出栏出售和春季接羔育幼工作。目前,距离牲畜渡过春季难关还有1个多月时间,雪灾对畜牧业的影响尚未结束,抗灾保畜的任务仍然很重。青南灾区要继续抓好牲畜出栏出售工作,继续组织和动员牛羊收购加工龙头企业和贩运育肥大户到灾区开展牛羊收购屠宰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各地农牧部门要组织选派技术人员深入到户,服务到圈,指导牧民群众搞好饲放管理,努力提高仔畜成活率和牲畜总增率,为全年畜牧业丰收奠定基础。
(五)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各地要尽快组织搞好死亡畜禽残体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发生。要加强禽流感、五号病等疫病预防监测,搞好春季免疫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农牧部门要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进一步完善防治预案,及时组织动员群众搞好统防统治工作,力争把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供销部门要继续搞好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调运、供应,满足春耕生产和病虫害防治需求。
(六)强化科技培训和实用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通过采取科技下乡、下派农民技术员、“手把手”培训等多种方式,抓好农民技术骨干和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培训。特别要通过“手把手”培训的方式搞好蔬菜种植和病虫防治,提高大棚经营水平。要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农机节本增效、旱作节水、马铃薯机播机收、蚕豆点播等重点技术推广工作,扩大实施面积,切实提高科技在农牧业生产中的贡献率。
(七)做好暴雪、寒流、霜冻、干旱等异常气候防范工作。目前,我省正处暴雪、寒流、霜冻、干旱等极端天气发生阶段,将对农牧业生产、交通运输等带来影响。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去冬今春雨雪冰冻灾害的教训,对防灾减灾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安排部署暴雪、寒流、霜冻、干旱等灾害防范工作,重点搞好蔬菜温棚、畜棚清雪、保温、加固工作,以及各项抗旱措施落实,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春季人工增雨作业,增加降水,防止春旱。继续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若发生灾情,要及时启动灾害防范应急预案。同时,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搞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加快制定《实施方案》,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有效减轻广大农牧户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抓好劳务输出工作。本着“农牧损失劳务补”的要求,将劳务输出作为减灾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继续实施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力争早培训、早输出、多输出,确保受灾农牧民收入不减少。突出抓好农村初高中回乡青年的培训,完成技能培训6万人。进一步开展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牧民转移培训试点,积极探索牧民转移培训的途径。抓住全国特别是东部地区对劳动力需求增加的机遇,因势利导,组织、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外出务工、创业,增加收入,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同时,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流转、规范流转,通过鼓励龙头企业建基地、合作经济组织建基地、农民合作建基地等多种形式,促进耕地适度集中,实现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发展。
(九)抓紧搞好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以交通道路、地方电力、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为重点,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设计论证,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争取6月底前完成受损电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8月底前完成住房、农业、林业、气象等方面的恢复重建任务;9月底前完成教育、卫生、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任务,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