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赤政办字[2004]106号
发布日期:2004-6-7
执行日期:2004-6-7
生效日期:1900-1-1
阿旗、左旗、右旗、林西县、克旗人民政府,市电信分公司:
根据市电信分公司的申请,市政府经研究,同意并支持中国电信内蒙古自治区光缆线路安装工程开工建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电信内蒙古自治区光缆线路安装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快我市通讯事业的发展、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涉及的地区和部门要从我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电信光缆工程的建设工作。
二、有关旗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 和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正当竞争。同时,要做好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使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三、市电信分公司在新的市场领域要遵守市场规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档次,履行服务职能,推动通讯事业健康发展。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