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电话升位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时间:2003-09-16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文  号:宁政发[2003]173号

发布日期:2003-9-16

执行日期:2003-9-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南京市本地固定电话将于12月6日零点由7位升到8位,为做好全市电话升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升位期间全市的电讯畅通,平稳、有序地完成本地网固定电话升位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电话升位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奚永明 副市长成员:刘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主任缪新华 江苏省电信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巨 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小斌 市经委副主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信公司南京分公司,缪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