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肇府办(2008)35号
发布日期:2008-4-1
执行日期:2008-4-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畜牧兽医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一日
肇庆市畜牧兽医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84号)和市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07]130号)精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办公室和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合并,更名为市畜牧兽医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农业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 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管理工作;拟定动物疫病防控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的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全市畜禽防疫疫苗的组织供应工作;承担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畜牧科(挂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饲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畜牧饲料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实施;拟定畜牧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定全市畜禽良种产业建设规划,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种畜禽管理,组织地方种畜禽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广良种良法,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研究组织全市饲料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及牧草种子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饲料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组织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拟订国家、行业、地方的兽医、兽药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官方兽医管理和职业兽医资格审查;负责兽医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兽药广告的审查;组织拟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评估。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组织并协调开展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政许可规定的有关审批工作;承担市有关部门的建议提案办理和畜牧兽医行政复议工作。
(五)科技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重大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本行业的培训、统计和宣传工作;负责提出并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开展对外兽医技术合作与信息交流;开展畜牧兽医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技术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