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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乐平岭”轮货损索赔诉讼时效的复函

时间:1992-11-20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交民他字92第2号

发布日期:1992-11-20

执行日期:1992-11-20

广东省高级人 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意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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