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文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9-3-2
执行日期:1999-3-2
生效日期:1900-1-1
为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确保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考虑到澳门的实际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设5个司,即 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中国公民中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