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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 法行[2000]21号
发布日期:2000-12-14
执行日期:2000-12-14
上海市高级人 效力后至申请执行的期限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