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时间:1998-11-04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8-11-4

执行日期:1998-11-4

生效日期:1900-1-1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