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函[1995]121号
发布日期:1995-9-18
执行日期:1995-9-18
四川省高级人 实施后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