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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审理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的批复

时间:2000-12-08

发文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粤高法[2000]184号

发布日期:2000-12-8

执行日期:2000-12-8

生效日期:1900-1-1

深圳市中级人 的规定,特别是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根据。

  此复

二OO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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