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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1998]法行字第16号
发布日期:1999-10-18
执行日期:1999-10-18
山东省高级人 形式规范劳动教养制度之前,否定该通知的效力,将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因此,从稳定大局的角度出发,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教养行政案件中,仍应将该通知视为有效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