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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全国人大法工委
文 号:公通字[1998]7号
发布日期:1998-1-24
执行日期:1998-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现将《最高人 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