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关于依法及时审理涉外等内部审核案件的通知

时间:1997-06-23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1997]140号

发布日期:1997-6-23

执行日期:1997-6-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超过审判期限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应引起各级法院的高度重视。目前,审理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案件,仍要执行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2)21 号和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函(84)5号文件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 为避免因内部审批而超审限,可实行“提前介入”,并请当地党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配合,确保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好这类案件。

  特此通知。

  1997年6月23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