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文 号:[2001]执他字第10号
发布日期:2001-4-19
执行日期:2001-4-19
甘肃省高级人 时,只能用该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为了保证行政单位正常的履行职能,不得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