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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被转卖是否保护善意取得人利益问题的复函

时间:1999-11-17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1999]执他字第21号

发布日期:1999-11-17

执行日期:1999-11-1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部2002年12月15日对我院 院提出变更申请;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确定的职工补偿金有异议的,按《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此复。

  2003年9月9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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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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