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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今年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9-13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文  号:浙土资明电〔2008〕86 号

发布日期:2008-9-13

执行日期:2008-9-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

  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强台风警报,今年第13 号强台风(森拉克)今天7 时其中心在距离台湾台北东南方向约160 公里的洋面上(距离温州470 公里),也就是在北纬24.2 度,东经122.8 度,中心气压940 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50 米/秒(15 级),7 级风圈半径400 公里,10 级风圈半径200 公里。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5-10 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预计台风未来继续缓慢向西北方向移动,将于今天夜里到明天上午登陆或擦过台湾东北部沿海地区,然后逐渐向浙江中部到福建北部一带沿海靠近,最大可能紧擦浙江沿海北上转向,不排除在浙中南沿海登陆的可能。预计13-15 日浙江东部地区有中到大雨,其中浙江东南沿海地区有大雨到暴雨,部分大暴雨。由于台风移动路径复杂,未来走向还有较大不确定性。但不管台风未来移动路径如何,都会对我省造成明显的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省委省政府明电、国土资源部电函以及省防指会议精神,为做好这次强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即投入到抗台防灾工作中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温州、台州、宁波、舟山、丽水五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放弃休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救灾工作。杭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做好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各级干部要调整休假,暂停与防台无关的其他活动,按照预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和动员协调工作。

  二、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密切跟踪气象信息以及台风水雨情预报,及时分析台风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趋势。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提前落实各项群测群防措施;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应急避险工作。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制度。加强台风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省政府、省防指和省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畅通,一旦发生灾情,及时上报;各地要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厅属有关单位和省级地勘单位要抽调技术骨干,做好应急准备。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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