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测绘局
文 号:国测国字﹝2009﹞5号
发布日期:2009-3-30
执行日期:2009-3-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等3项推荐性测绘行业标准已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标准名称和编号如下:
一、《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3—2009.
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4—2009.
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5—2009.
国家测绘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