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文 号:枣政发[2008]40号
发布日期:2008-7-10
执行日期:2008-7-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枣庄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日
枣庄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枣庄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的要求,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主要隐患分布
我市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和山间、山前平原两种类型。低山丘陵主要分布地域为山亭区大部、市中区北部、峄城区北部。山体经风化剥蚀,形成较多陡山险石、深沟峡谷,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易发区。其致灾机理在于山体顶部“崮”型坚硬石灰岩岩体坡度较陡,垂直裂隙发育,加之坐落于下部松软泥岩基底之上,若遇雨水冲刷等诱发因素,其边坡风化淤积的厚层松散土石极易滑塌,致使“崮”顶破碎岩石极易失稳而崩落。山间、山前平原除山亭区外为其它各区(市)主要地貌类型,平原区地下局部赋存煤炭、石膏等矿产资源,现滕南煤田、滕北煤田、陶枣煤田、官桥煤田、韩台煤田和底阁石膏矿区经长期剧烈开采,已形成较大面积地面塌陷,地域涉及滕州市和薛城、台儿庄、峄城区,是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易发区。经对上述易发区内地质灾害调查分析,预测本年度存在以下地质灾害隐患,需加以防范。
1.山亭区徐庄镇南山湾村土山滑坡;
2.山亭区凫城乡付庄村北山崩塌;
3.山亭区北庄镇熊耳山崩塌;
4.山亭区桑村镇玉子山村官山崩塌;
5.市中区孟庄镇龟山崩塌;
6.峄城区青檀寺景区游路东侧滑坡;
7.峄城区石榴园东端白马山崩塌;
8.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坛山崩塌;
9.新城区、薛城区黄风口崩塌;
10.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铁矿采坑滑塌;
11.枣庄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坑滑塌;
12.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刘岭铁矿采坑滑塌;
13.枣庄大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坑滑塌;
14.枣庄熊耳山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坑滑塌。
15.滕南煤田煤矿采空地面塌陷。现有柴里、田陈、蒋庄、泉上、曹庄、郭庄、富安等9处煤矿,分别坐落于滕州市西岗、张汪、洪绪、鲍沟、南沙河镇境内。煤矿开发强度较大,采空区和塌陷区范围较大,尚未塌陷采空区存在塌陷隐患。
16.滕北煤田煤矿采空地面塌陷。现有武所屯、徐庄、赵坡、留庄、王晁、级索、北徐楼、金达等12处煤矿,分别坐落于滕州市大坞、姜屯、级索、滨湖镇境内。煤矿均已达产多年,煤田开采规模快速增长,采空面积不断扩大,已出现多处大面积塌陷地,尚未塌陷采空区存在塌陷隐患。
17.陶枣煤田煤矿采空地面塌陷。区内采矿历史悠久,属资源枯竭煤田,现存陶庄、山家林、甘霖、天然焦、薛城、夏庄、邹坞、闫布、陶庄镇215、南石、张范镇大甘霖等16处煤矿,分别坐落于薛城区陶庄、邹坞、张范镇和枣庄高新区境内。区内老采空塌陷已基本稳定,各矿未塌陷采空区面积虽小,但存在不同程度塌陷隐患。
18.官桥煤田煤矿采空地面塌陷。面积较陶枣煤田小,也属资源枯竭煤田,现存八一、井亭、官桥、刘村4处煤矿,分别坐落于滕州市官桥、柴胡店、木石镇境内。各矿未塌陷采空区均存在不同程度塌陷隐患。
19.韩台煤田煤矿采空地面塌陷。现有大兴、福兴、张山子、新宏等5家煤矿,分别坐落于峄城区古邵镇和台儿庄区张山子、涧头集镇境内。该煤田地质构造、开采条件较复杂,各煤矿开发强度较大,采空面积不断扩大,各矿未塌陷采空区存在塌陷隐患。
20.底阁石膏矿区石膏矿采空地面塌陷。矿区坐落于峄城区底阁镇和台儿庄区泥沟镇境内。峄城区现有区石膏矿、区第二石膏矿及吴林、甘沟、利华、富山、峨山二矿、福利等13处石膏矿,台儿庄区现有兴源、东泰、市园3处石膏矿。上述16处石膏矿山多数已开采近20年,采空塌陷始发于1990年,累计塌陷面积已达6平方公里,各石膏矿未塌陷采空区均存在塌陷隐患。
上述1—14共14处不稳定岩(土)体存在突发性崩塌、滑坡隐患,对附近人员、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监测、预警、避让、治理防范。上述15—20共6处煤炭、石膏矿区矿山采空区存在的突发性地面塌陷隐患,对矿井人员、设施安全构成威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加强监测、预警、避让、治理防范。除此之外,部分已塌陷采空区和位于矿区上部的地表采沙取土坑,由于局部地层变形,结构破碎,导水性增强,存在井下透水隐患,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预警督导,受威胁矿山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开采规程组织生产,加强防汛和井下探放水工作,及时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防范重点及措施
(一)重点防范期。汛期降水量大,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发生,是各类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根据枣庄市气象局天气预报,预计6—9月全市降水量约在470—570毫米,较常年偏多,盛夏局部将发生雨涝。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工作。
(二)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
1.山亭区徐庄镇土山滑坡。
该处位于白土公路东侧,南山湾村西。地层产状倾向西北,岩性为灰岩、泥质页岩,坡面残坡积碎石较多,体积约10万立方米,此前滑坡曾毁树200棵、拖拉机一辆。若遇强降雨,滑坡隐患极大,将阻断公路、堵塞河道,对过往行人、车辆和下游800名村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2.山亭区凫城乡付庄村北山崩塌。
该处山体“崮”顶灰岩裂隙发育、岩石陡立,下部山坡坡度约为40°,距山顶约250m处居住36户、120名村民。1998年5月22日曾发生崩塌,崩落岩石20余吨,毁树40余棵,砸坏村民一蓄水池。若遇强降雨,崩塌可能再次发生,对村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3.峄城区青檀寺景区游路东侧滑坡。
滑坡体位于峄城区石榴园风景区青檀寺景点内,在景点大门内游路东侧。边坡基地为页岩,坡度约40°;坡面经风化淤积成厚层黄土,大小树木等植被茂密;顶部为灰岩盖层。2006年7月3日发生滑坡,滑坡体长约30米、高约20米、底面宽约3米,数块巨大石灰岩孤石滑下,毁大树20余棵、石榴奇树2棵,淤积泥石阻塞游路。若遇强降雨,沿路边坡泥石经雨水浸泡、冲刷,加之树木等植被负载较重,滑坡可能再次发生,对游人生命财产和景区设施将构成严重威胁。
以上3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1)加强防灾避险宣传教育,树立警示牌,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2)关注天气预报,加强险情监测、预警,区、乡镇、村、景区落实值班制度,有关部门加强巡查;(3)采取必要的拦截、加固等工程治理措施,及时组织高危人群避让撤离。
4.铁矿露天采坑滑塌。
市中区东北部的普超、金正、刘岭铁矿,峄城区后利增的大有铁矿,山亭区大务家后的熊耳山铁矿,近年来开发强度异常剧烈,目前已形成垂直切割较深的狭长采坑。这些陡斜、松软、破碎的坑壁经雨水浸泡冲刷等因素诱发,极易滑塌,对坑内人员、设备将构成威胁。应采取的防治措施为:(1)铁矿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开采设计和规程组织生产;(2)加强防灾避险宣传,树立警示牌,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3)关注天气预报,加强险情监测、预警,区、乡镇、铁矿落实值班制度,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及时组织人员避让撤离;(4)采取平整、加固等工程措施,及时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5.煤矿、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滕南煤田柴里、田陈、蒋庄、泉上、曹庄、郭庄煤矿,滕北煤田武所屯、徐庄、赵坡、金达、留庄煤矿,陶枣煤田陶庄、山家林、甘霖、陶庄镇215、天然焦、薛城、宏达、闫布、张范镇大甘霖煤矿,官桥煤田八一、井亭、官桥煤矿,韩台煤田大兴、福兴、新宏煤矿,以及底阁石膏矿区峄城区石膏矿、峄城区第二石膏矿、峨山第二石膏矿及利华、富山、甘沟、吴林、底阁镇福利石膏矿,枣庄市兴源、枣庄市东泰、台儿庄区市园石膏矿,采空区塌陷隐患较大。这些矿山采空区若遇降雨等诱发因素极可能发生塌陷,对矿山和周围村庄生产生活安全将构成威胁。
以上各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1)加强防灾避险宣传教育,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2)关注天气预报,矿山落实值班制度,有关部门加强巡查;(3)各矿山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矿山要安排专人监测地压和地面变形情况,加强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国土资源、煤炭、经贸、建设、交通、水利和渔业、气象、财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枣庄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编制年度防灾方案,制发防灾明白卡。
各区(市)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要在本方案确定地质灾害隐患区基础上,细化到每一矿山、每一点,切实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及致灾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防治方案,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制作、发放工作,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发放到各级有关部门,避险明白卡要做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每户一卡,切实提高受灾害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避险能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三)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并强化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一是层层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所在乡镇、村和矿山均要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做好灾害监测,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灾避险知识培训,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二是坚持险情巡查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每月两次和每周一次的定期巡查制度。巡查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以防为主”的原则,对灾害防范重点要每次必到,做好记录;要及时分析预报险情,提出具体防范意见措施,做好受灾群众避险安排。三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报告制度。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如实地做好各项地质灾害报告,以及现场应急调查处理和灾情速报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3285613 332906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