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国家测绘局关于启用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

时间:2008-09-28

发文单位:国家测绘局

发布日期:2008-9-28

执行日期:2008-9-28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海拔高程新数据公告如下:

  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

  海拔高程:-154.31米

  即日起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