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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六盘水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6-27

发文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市府办发〔2008〕46号

发布日期:2008-6-27

执行日期:2008-6-2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属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六盘水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六盘水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水文、气象等条件,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及对2008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 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 ,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务必做到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实战演练等。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及部分特别危险点受胁农户搬迁、治理经费。对特大型、大型自然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积极申报立项,争取国家投入。对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要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对一切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同时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引发灾害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充分应用,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监测工作,做好预测预报

  各县、特区、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大监测力度,详细记录监测数据,明确预警信号和险情发生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向受胁农户发放地质灾害“灾情防范明白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要充分进行分析应用,做好险情判断工作,为各级政府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的信息。各级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要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气象自动监测站发挥作用,为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六)健全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防灾责任制度、防灾预案制度、预报制度、“三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害调查等制度。加强工程建设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应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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