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赣劳社法[2008]2号
发布日期:2008-5-9
执行日期:2008-5-9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本厅各处室、单位 :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厅的职责,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九日
江西省劳动保障系统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劳动保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要求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 》、《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省厅将加大对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法制机构也要对县、区的法制工作采取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厅法制处会有关处室、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二)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大对各级劳动保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自学、法律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使劳动保障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能够熟悉法学基础知识、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对新提拔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厅人事处、厅法制处,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三)建立依法行政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省厅各业务处室、单位、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从2008年起,每年1月15日前向省厅法制处报送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并安排年度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