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时间:1997-08-02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7-8-2

执行日期:1997-8-2

  1997年7月25日由最高人 依据。检察机关对前述裁定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不予受理。

  此复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