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发布日期:1988-2-5
执行日期:1988-2-5
安徽省高级人 处理为宜。但两院、两部(1982)政联字8号文第五条规定:“军人退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内作案……属于在服役期间犯下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仍由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处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我们意见倾向于由地方法院受理。特此请示。
198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