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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8-04-15

发文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余府办发[2008]16号

发布日期:2008-4-15

执行日期:2008-4-1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7)9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我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暴雨、干旱、高温、雷电、大雾、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直接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强化我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㈠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和完善市气象灾害应急信息中心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能力;加强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平台建设,完成全市80个左右站点建设任务。气象部门要组织跨部门联合监测,做好城市、乡村、主要江河湖库、森林、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尽快建立流动气象观测站,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对气象保障服务的需求。

  ㈡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水平。依靠科技创新,完善市、县新一代可视会商系统和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加强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精细化预报工作,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三、加强我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㈠拓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新余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拓展信息发布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发布接收子系统。完善新余市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网络体系,开展全市城乡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平台电子显示屏建设,在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开展交通气象服务,重点加强畅通高速公路、铁路等行业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㈡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村、社区、学校、车站、企事业单位等要明确气象灾害信息员,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应急人员和队伍的整体素质。

  ㈢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地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及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雹、城市降温、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㈠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各级政府要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等灾害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分析评估,进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

  ㈡加强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针对暴雨、大风、雷击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订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㈢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作出风险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㈣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各地要重视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组织领导能力

  ㈠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御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体系建设等经费纳入本级地方财政。

  ㈡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化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相关 、规章的贯彻执行力度,依法加大对气象观测场地等灾害防御基础设施保护、信息发布与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㈢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关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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