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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气象局、浙江省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防雷安全排查和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4-11

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气象局 浙江省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杭气发(2008)19号

发布日期:2008-4-11

执行日期:2008-4-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4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防雷安全自查和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

  我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地形水系复杂,是雷暴、大风、冰雹等突发性强对流天气易发区。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市出现雷暴恶劣天气呈增多加强趋势,据雷电监测数据显示,2007年我市共发生地闪53869次,其中发生在杭州城区地闪达17157次。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电子现代化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的大量出现,雷击事件呈逐年上升和多样性发展,雷击造成的损失不断攀升,防雷减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单位要从建设“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领导,依法、科学地落实好防雷安全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损失,杜绝雷击责任性事故发生。

  二、切实抓好防雷安全排查督查工作

  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所属各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防雷安全排查。

  1.排查范围。高层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力设施、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和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剧院、车站、大型宾馆(饭店)、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场所。

  2.排查内容。有否安装防雷装置、有否按规定对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防雷装置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否落实防雷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有否建立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雷安全教育、新(改、扩)建项目有否依法办理防雷行政许可、近两年出现雷击及损失情况等。

  3.进度要求。各有关单位请于4月底前完成防雷安全排查,并于5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同级气象局,各区(萧山除外)报所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月20日前,各区、县(市)气象局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汇总情况报市气象局。市、区(县、市)气象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有关重点行业(系统)及相关单位开展防雷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4.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梳理,立即整改。确实无法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在防雷安全隐患排除前,遇出现雷雨天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雷安全万无一失。

  三、认真做好防雷重点单位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次防雷安全排查督查工作情况,全面梳理隐患,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组织管理的长效机制,并组织做好防雷重点单位的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一、二类的防雷建筑物划分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首批防雷重点单位申报范围为: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金融、水、电力、广播电台、电视台、通信等影响社会民生的重点公共服务单位;博物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和大型商场(市场)、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他需要重点防雷的单位。

  2.申报程序。由各单位填写《防雷重点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防雷重点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同级气象局,各区(萧山除外)报所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区(县、市)市气象局对申报情况进行复核,确定防雷重点单位。防雷重点单位按照自行申报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1次。

  3.进度要求。4月底前由各单位完成填报工作,5月10日前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工作,6月底前由市、区(县)气象局完成复核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4.监管措施。防雷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及有关人员的防雷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办理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按时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并做好防雷装置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防雷重点单位落实防雷安全措施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结合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做好防雷安全教育与检查。市、区(县、市)气象局要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作为雷电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的重点对象,建立专家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市、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将防雷重点单位纳入综合安全监管范围。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防雷重点单位提供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和防雷工程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

  为保障防雷安全排查及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杭州市气象局特设服务专线:陈剑锋(86815004,13073654279)、姚建明(85085337,13588710979),负责解答疑问、业务指导及技术咨询。

  杭州市气象局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防雷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

  2.防雷重点单位申报表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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