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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通知

时间:1987-03-26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87-3-26

执行日期:1987-3-26

黑龙江省高级人 第十五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近据了解,你省仍有三十多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这是不妥的。请你院通知所属中级人民法院注意认真执行我院〔83〕法研字第23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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