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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1-29

发文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赣市府办发(2008)8号

发布日期:2008-1-29

执行日期:2008-1-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赣州市灾害性冰冻雨雪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近来持续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市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我市还将维持低温阴雨天气,部分县(市、区)还将出现冰冻雨雪天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紧急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市府办电(2008)36号)精神和《赣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做好全市抗寒救灾工作,特制订市灾害性冰冻雨雪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一、 应急工作目标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十保一平安”的应对工作目标:即保安全,保食品供应,保通电,保通气,保通水,保通路,保通邮,保救灾,保果树,保物价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安有序。

  二、应急工作领导指挥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市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防寒抗灾应急工作。

  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骆炳峰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潘昌坤、李建发,副市长万明、唐玉英、刘琮、邓又林、刘建平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廖志斌担任。

  指挥部成员:赣州军分区参谋长崔晨、市气象局局长谢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付登、市交通局局长谢赣健、市安监局局长李启明、市农业局局长黄成林、市林业局局长李光春、市果业局局长余承铨、市物价局局长夏天云、市工商局局长陈伟光、市民政局副局长马辉、市财政局局长张建华、市商务局局长罗宗祺、市粮食局局长蓝显宾、市旅游局局长郭素芳、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谢宝河、市卫生局局长陈仪珍、市信息公办主任李成生、市邮政局局长黄君仲、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朱鹏、赣州供电公司总经理尹建明、赣州深燃天然气公司总经理张军、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单江洪、市移动分公司总经理罗钢、市联通分公司总经理罗坚、市石油分公司经理邹恩庭、南铁赣州车务段段长戴灿明、黄金机场分公司总经理周军、赣南日报社社长张秀峰、赣州电视台台长罗璘.

  各县(市、区)、市属驻市相关单位也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切实加强调度指挥。

  (二)职责任务

  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全市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重大决策,提出实施应急方案的意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响应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指导县级应急指挥部开展事发地的现场应急工作。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市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负责全市应急信息的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令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等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赣州军分区:必要时,组织、调配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市公安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灾区治安保卫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预报;为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全市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水陆交通设施,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被困车辆、人员的疏散调度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气象灾情统计、上报及对社会公布,指导和协助各级政府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6)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道路、取暖、施工等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7)市农业局:负责农用设施的安全管理,指导各类农作物、耕牛等家畜家禽的防寒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8)市林业局:负责山林防寒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9)市果业局:负责指导果农对脐橙等果树采取防冻措施。

  (10)市物价局:负责商品市场的物价监管,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11)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监测,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市财政局:负责抗寒救灾经费的保障工作。

  (1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生产物资调配,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

  (14)市旅游局:负责各旅游景点游客的安全秩序维护。

  (15)市粮食局:负责组织粮源,确保粮食市场供应。

  (16)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应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1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卫生。

  (18)市信息化办:负责各通讯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19)市邮政局、赣州电信分公司、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联通分公司:负责检查、维护通讯线路和设施,组织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20)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检查管路和设施,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管道设施,确保正常供水。

  (21)赣州供电公司:负责供电线路、设施检查维护,组织抢修供电线路和设施,全面安排好电力供应。

  (22)赣州深燃天然气公司:负责城市燃气管道、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抢修工作,确保供应安全。

  (23)市石油公司:负责燃料油品货源的组织,确保市场供应。

  (24)南铁赣州车务段:负责组织被困旅客的疏散和安置,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25)黄金机场分公司:负责机场安全和被困乘客的疏散、安置工作。

  (26)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灾害信息、政府处置措施和处置情况的相关新闻报导。

  4、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三、应急处置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抗寒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抗寒救灾工作。不管有灾无灾,要当作有灾来防范;不管大灾小灾,要当作大灾来应对。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入灾区了解情况,指导抗寒救灾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狠抓落实,千万不能怠慢,千万不能麻痹,千万不能失职,千万不能出任何问题。

  2、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要求每日上午8时30分之前向市应急办上报有关灾情和处理结果,紧急情况随接随报,无灾情要报平安。

  3、加强新闻舆论的引导工作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措施的宣传。加强对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防止恶意炒作和负面宣传。

  4、加强技术指导,深入灾区巡查

  各相关单位要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灾情,及时应对处理,确保各项应对工作正常有序、取得实效。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各单位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应对措施有力。

  2、对应急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误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或出现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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