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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时间:2009-10-19

发文单位:国家旅游局 商务部

文  号: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31号

发布日期:2009-10-19

执行日期:2009-10-19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已经国家旅游局、商务部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 邵琪伟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二○○九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准确、顺利地实施,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现决定废止3个部门规章(附件)。

  附件:

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1 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国家旅游局令第19号)2003年6月12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2 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国家旅游局令第20号)2005年2月17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3《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国家旅游局令第25号) 2005年12月29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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