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30322268
首页 >> 法律资讯
发文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文 号:令第98号
发布日期:2009-4-17
执行日期:2009-4-17
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 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旅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