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旅游局
文 号:[1987]民安函第282号
发布日期:2009-2-27
执行日期:2009-2-27
生效日期:2000-11-10
各区县旅游局: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北京上空的绝对安全,根据公安部《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禁止进行各类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的通知》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通知精神,市旅游局特作如下通知:
一、根据公安部和市公安局通知精神,为保证“两会”的顺利召开,从3月2日零时起至3月15日24时止,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以天安门为中心的200公里半径范围内进行各类体育旅游娱乐性飞行活动。
二、各区县旅游局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两会”期间辖区内有关旅游景区内用于观光旅游娱乐的各类飞行器的禁飞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旅游景区中各类飞行器在规定时间内禁飞的宣传和督察工作,确保禁飞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有关旅游景区必须服从各公安分县局、体育局、旅游局的管理,凡是有飞行器起降点的旅游景区,要切实做好禁飞期间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各类飞行器进行入库封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杜绝各种违规飞行的行为和现象,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