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5-12
执行日期:2008-5-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据中国国家地震台网核定,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在我州汶川县漩口和卧龙之间发生了7.8级地震,震中位于北纬31°00′,东经103°24′。据初步了解,此次地震我州各县震感强烈。截止17时13分,汶川、理县、茂县的交通通讯中断,黑水、金川、小金、马尔康、松潘、九寨沟等县均有道路垮塌、房屋裂缝、山体滑坡报告。为积极主动做好应急救灾工作,州委、州政府决定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州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迅速行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驻州部队、武警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县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立即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由州卫生局牵头,州人民医院、州疾控中心、州中心血站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迅速组织医疗抢险队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五、交通、通信部门要采取一切手段,迅速恢复交通通讯。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灾区学校的灾情情况,通知灾区学校暂时停课,确保师生安全和稳定。
六、水利、经委等部门要及时掌握重点水库等生命线工程的受灾情况,及时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抓好次生灾害防御。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准备救灾物资,深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七、各县、各部门务必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坚持24小时值班。各县、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不听谣,不传谣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八、各县、各部门务必将反分裂、维护稳定工作与抗震救灾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
九、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物价稳定,确保市场供应,防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引起恐慌。
十、切实搞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两办报送信息。
中共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