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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07-04-19

发文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测绘局

文  号:苏发改区域发[2007]346号

发布日期:2007-4-19

执行日期:2007-4-19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基础测绘项目管理,确保省级基础测绘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基础测绘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条例》和国家《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基础测绘项目,是指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省级基础测绘项目。

  范围包括∶

  (一)建立与更新全省统一的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三)测制、更新1∶5000、1∶100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四)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五)编制与更新全省行政区域图和地图集;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基础测绘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经费、质量、成果管理等方面。

  市、县级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可以参照执行。

  第四条 基础测绘项目依法应当实行政府采购或者招标的,应当按照有关 给予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发改委会同江苏省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测绘局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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