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7-12-04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辽政办发〔2007〕82号

发布日期:2007-12-4

执行日期:2007-1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背景下,近年来,我省暴雨、暴雪、干旱、高温、雷电、冰雹、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且呈增多增强的趋势。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次生衍生灾害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等造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目标

  以满足我省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求为目标,构建与国家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相衔接的现代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综合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基础,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