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辽政办发〔2007〕82号
发布日期:2007-12-4
执行日期:2007-1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背景下,近年来,我省暴雨、暴雪、干旱、高温、雷电、冰雹、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且呈增多增强的趋势。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次生衍生灾害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等造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目标
以满足我省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求为目标,构建与国家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相衔接的现代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综合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基础,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