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苏政办发[2001]144号
发布日期:2001-12-4
执行日期:2001-1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测绘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经贸厅、南京海关、省外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
(省测绘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经贸厅南京海关省外办省政府法制办)
(2001年11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省地图市场日趋繁荣,社会各界对地图及其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2000年以来,全省经依法登记编制、出版的地图(集)共40多种,发行量达500多万册(幅)。地图产品形式已由纸质地图向电子地图、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网上地图等拓展,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大量涌现,各种报刊、影视、广告、标牌、展览使用地图图形的频率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我省地图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九五”以来,我省各级测绘管理部门查处的120多例违法测绘案件中,有65%属违规编制、出版销售地图,相当一部分地图产品存在政治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干扰了正常的地图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民族尊严,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为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79号文件精神,现就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是:用1年左右的时间,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政策措施
(一)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测绘、工商、新闻出版、文化、质量监督等部门,严格按照 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各项任务。
(三)检查验收。各市、县政府要对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2年6月底和2002年12月底将各阶段进展情况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除加强日常督查外,适当时候,省测绘局会同有关部门将组织抽查,并及时将各市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国家测绘局、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外经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