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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1-02

发文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深府办(2008)5号

发布日期:2008-1-2

执行日期:2008-2-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贯彻实施 咨询日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难。

  4.热线答疑。公布各区、各街道《劳动合同法》咨询答疑热线,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同时要求大企业设立内部咨询专线,及时为员工答疑解难。

  5.巡回宣讲。组建《劳动合同法》普法讲师团到各区巡回宣讲,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

  6.统一文本。大力推广劳动合同标准文本、行业劳动合同文本和集体合同文本等七种常用文本,指导企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

  (二)执法检查阶段(2008年1月27日前)。

  1.抓执法检查。各有关单位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全市各用人单位检查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等相关情况,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令限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坚决予以纠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2.抓动态监控。各相关执法队伍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一是严格控制规模裁员,对于用人单位通过违法引导劳动者辞职、变更用人单位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予以制止,督促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严格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严防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3.抓执法监督。邀请市领导、市人大代表及市政协委员巡视执法检查工作,邀请记者和市民、劳务工代表随同了解并监督执法情况,扩大执法检查声势和影响,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月28日-2008年2月4日)。

  1.督促整改落实。检查执法工作结束后,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督促整改,跟踪落实,依法处理,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开展专题培训。针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题培训,引导用人单位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消除误解和疑虑,自觉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管理水平。

  3.召开总结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宣传一批模范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典型用人单位,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用人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到位,联动协作。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活动效果到位。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密切配合,确保《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此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做到廉洁自律、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

  要按照统一部署,集中精力,加大投入,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到位,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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