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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日游”经营行为的通知

时间:2008-06-12

发文单位:北京市旅游局

文  号:京旅发(2008)73号

发布日期:2008-6-12

执行日期:2008-6-12

生效日期:1900-1-1

北京地区旅行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平安奥运行动”精神,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一日游”行为,杜绝旅行社违法经营问题的发生,以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北京市旅游局对全市各旅行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旅行社要加强自律,严格管理,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开展“一日游”客运服务,并签定合同,坚决杜绝将自有车辆租借给非法“一日游”经营者。

  二、各旅行社在经营“一日游”活动中,不得与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或单位开展旅游业务。

  三、各旅行社必须坚决杜绝接收并组织通过《北京交通地图》中的“一日游”广告、“小名片”、“票提”、街边的旅游假站牌和非法“一日游”组织者招揽的游客参加“一日游”活动。

  四、各旅行社在组织“一日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 从严、从重处理。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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