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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文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
发布日期:1998-2-12
执行日期:1998-2-12
生效日期:1900-1-1
经1997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测量标志的有效利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有关 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