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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气象局鞍山市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7-10-09

发文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鞍政办发〔2007〕88号

发布日期:2007-10-9

执行日期:2007-10-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气象局《鞍山市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九日

鞍山市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气象局辽宁省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56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农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三农”气象服务能力,保证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

  (一)建设乡镇自动气象监测网。目前,我市共建设了35个自动气象站(25个四要素,10个单雨量),在全市68个乡镇中,有23个乡镇建有自动气象站。按照《省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10年,在全省实现每个乡镇建设1套2要素以上的自动气象站”要求,2010年年底前,我市要在没有建设自动气象站的乡镇增建45个自动气象站,以实现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的实时监测,为制作精细到乡镇的天气预报提供条件。要切实加强海城东部山区和岫岩县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地区雨量监测,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暴雨实现自动监测和预警。

  (二)建设全市农业干旱监测网。为提高我市干旱监测能力,我市将在部分乡镇设置15个土壤墒情监测点,对春播期和作物生长期土壤墒情进行跟踪监测,为全市抗旱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设农村雷电灾害监测网。在全市范围内建立4个自动雷电灾害监测站,组成农村雷电灾害监测防护体系,为全市雷电灾害预报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设气象卫星遥感综合监测系统。通过遥感卫星综合监测系统,对全市作物长势、干旱、洪涝、土壤墒情、农业病虫害、森林火灾等进行实时监测,为全市农村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五)建立农村风能资源监测评估系统。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市西部沿河平原和东部山区风能资源相对较丰富地区,建立10个自动风能监测点,获取相关的风能资料,为风能资源开发、风电场选址、风电场建设可行性论证提供基础信息,促进气象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大力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一)完善乡镇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以713天气雷达、气象卫星、加密自动站、雷电监测网等监测分析技术为基础,进行乡镇天气预报预警技术的深入研究,逐步建立乡镇精细化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

  (二)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系统。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资料和全市干旱、物候、土壤等观测资料,进行土壤墒情、作物生长状况、农业病虫害、森林火灾等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指标、农业病虫害、农业产量等预报技术研究,建立农业气象预报预测平台,发布土壤墒情、作物发育期、农事活动适宜期、农业病虫害发生期、农业产量、森林火险等监测及预报预测产品。

  (三)完善人工防雹增雨系统。以全市加密自动气象站、713天气雷达等观测网为基础,建立冰雹监测预报、防雹作业实时指挥、防雹作业效果评估和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综合系统,逐步实现农村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工作的科学化。到2010年,在全市新增15部火箭增雨防雹装置,逐步由人工影响天气火箭系统替代原有的人工增雨防雹高炮系统。完善人工防雹联防机制,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作业减灾能力。

  三、完善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机制

  要积极构建由电视、广播、声讯电话、公共网络、手机短信等组成的农村公共气象信息发布系统,不断扩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覆盖面。一是要充分利用公共电视传播网,发布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做到各县级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每次播出时间不少于4分钟,定时播发县内所有乡镇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级广播电台,丰富气象服务广播栏目,及时播发农村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三是要充分利用声讯电话,增加农村气象资讯及有关服务信息。四是要充分利用公共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农网,为“三农”提供综合气象信息服务。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手机短信气象预警发布平台,增加手机短信的发布能力。六是要在通信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或行政村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气象信息员”,解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不畅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支持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服务技术的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农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准确率,切实做好农村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鞍山,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鞍山市气象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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