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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8-08-08

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  号:浙政发〔2008〕52号

发布日期:2008-8-8

执行日期:2008-8-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抓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进度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八年八月八日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按照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总体战略部署,为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节能降耗、环保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抓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经济手段、 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五年总体行动计划与逐年分解落实相结合,强化资源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基本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继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使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节能降耗取得新突破。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0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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