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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时间:2007-02-02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156号令

发布日期:2007-2-2

执行日期:2007-4-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1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牟新生
二○○七年二月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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