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文 号: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发布日期:2008-7-29
执行日期:2008-9-1
生效日期:1900-1-1
《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7月2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 白雪山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