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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7-06-12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皖政办〔2007〕41号

发布日期:2007-6-12

执行日期:2007-6-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在建设和谐安徽、推进跨越式发展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

  1.统筹协调,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纲”目标进程有效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要全面完成“两纲”各项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实施“两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要坚持统筹协调,把实施“两纲”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的全过程,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实现“两纲”目标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将实施“两纲”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在实施“两纲”中的责任和任务,把实施“两纲”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根据妇女参政和就业、妇女儿童健康、教育、 ,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保护女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要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

  8.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履职尽责,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每年听取1—2次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在制定政策时,注意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究责任。要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整合资源,强化部门配合,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9.加大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投入,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把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与实现安徽奋力崛起、推进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及阵地建设,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大实施“两纲”和重难点指标的资金投入,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10.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妇儿工委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协调、议事、督促、指导的职能作用。要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妇联干部,为基层妇女儿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协调有力、督办有效,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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