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深圳市旅游局
文 号:深旅行管〔2007〕101号
发布日期:2007-12-17
执行日期:2007-12-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旅游企业:
2007年圣诞节、元旦及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旅游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旅游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深圳旅游业形象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完善各项旅游安全防范措施。
二、根据《关于我市旅游行业200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深旅行管[2007]53号)要求,请各旅游企业务必于12月底前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毕,未上报整改材料的企业必须于12月26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上报我局。
三、各旅游企业(特别是酒店、景点),要针对圣诞、元旦的节日特点,充分做好并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的紧急预案,严把食品卫生关,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旅游企业在节假日到来之前,要认真做好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指示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充足及完好、监控中心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认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将带机关人员于节假日前对各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五、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24小时接听,确保与我局通讯联络的畅通,要切实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应急处置的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措施到位,并按规定迅速上报情况。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