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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8-07-09

发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嘉政办发〔2008〕87号

发布日期:2008-7-9

执行日期:2008-7-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九日

  嘉兴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措施。为确保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嘉兴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06年、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嘉兴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以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环境准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为手段,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按省统一要求,到2008年底,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2964吨以内,与2007年相比下降1586吨,年度削减率达到4.59%;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9698吨以内,与2007年相比下降1856吨,年度削减率为3.60%.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量预测

  (一)COD减排项目。

  按照2008年计划,全市共有8家新建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预计全年合计可实现新增COD削减量1235.77吨;1家上年度新建污水处理厂本年度可结转的新增削减量598吨;6家原有污水处理厂通过新增截污量和治理工程扩建产生的新增削减量1763.30吨;3家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全年合计可产生COD新增削减量为191.4吨。

  2008年度,全市计划投入运行的工程治理项目共77项,全年合计可实现新增COD削减量1663.05吨;上年度投入运行的4家企业治理工程项目今年还可结转产生新增COD削减量32.6吨。另有23家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关停全部或部分生产设备,全年合计产生新增COD削减量611.29吨。

  综合上述有关数据,2008年全市预计可形成新增COD削减量6095.41吨。

  (二)SO2减排项目。

  2008年度,1家热电企业新投入一套废气治理设施,所产生的SO2削减量可结转至本年度,可产生新增SO2削减量1340.24吨;1家热电企业现役机组脱硫治理工程将在本年度投入运行,可产生新增SO2削减量250吨;3家企业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可实现新增SO2削减量32.08吨;全市有6家涉水企业同步关停在用小锅炉,可实现SO2减排量21.9吨;计划安排关停水泥、砖瓦窑项目共9项,合计可实现SO2新增削减量920.69吨。此外,今年还将关停和治理环境统计外企业2家,可实现SO2减排量100吨,环统外企业减排量按一半计,则为50吨。

  综合上述有关数据,2008年全市预计可完成新增SO2削减量2614.91吨。

  四、可达性分析

  2007年全市COD排放总量为34550吨,2008年预测COD新增排放量为4410.82吨,预计COD新增削减量为6095.41吨,2008年COD排放总量可控制在32865.41吨。COD削减率预计可达到4.87%,确保完成4.59%的年度削减目标。

  2007年全市SO2排放总量为51554吨,2008年SO2新增产生量,经抵扣当年新投产和上年接转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新增削减量后,预计为-6971.17吨,预计SO2新增削减量为2614.91吨,2008年SO2排放总量可控制在41967.92吨。SO2削减率预计可达到18.59%,确保完成3.60%的年度削减目标。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将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原则,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长远发展和当前发展的关系,转变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奖惩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在严格落实减排任务“一票否决”制的同时,对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给予奖励,使污染减排指标的硬约束真正得到体现。

  (二)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确保减排计划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腾笼换鸟”,在重污染行业企业中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并向减污转化。制定全市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同时要确定2008年关停淘汰企业名单,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建立市场退出机制。重点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企业实施“煤改油”、“煤改气” 建设工程,遏制全市燃煤总量的增长,合理调整煤、油、气、电的耗用比例。狠抓削减计划落实,排出进度,落实资金,分解责任。充分依托技术进步,总结推广各行各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经验,扩大中水回用范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削减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进一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治污减排能力。充分把握太湖流域整治机遇,争取资金、政策和技术支持,全面开展覆盖全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治理,2008年底前,全市所有城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污水收集管网,并做到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脱氮脱磷设施,重点确保市联合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主管网明年初投入运行,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初见成效。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工程和桐乡市尾水排海工程开工建设。2008年底前,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各县(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5%以上。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和危险废物处理工程建设,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和步云二期的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基本建成投运,嘉兴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四)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坚持“铁腕治污,露头就打”,加大“飞行监测”的密度和力度,严格落实执法监管的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排法行为,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整治和监管,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飞行监测效能,确保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80%以上。努力提高污染物减排核算中的监测、监察系数,确保企业减排目标得到落实,超总量排放得到杜绝。充分发挥由市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和环保等部门参加的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小组的作用和驻市环保局警务联络室的作用,切实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进一步遏制超标违法排污行为。对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和严重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恶意偷排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抓紧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日排化学需氧量10千克以上工业污染源、城镇污水处理厂、存栏300头猪以上规模养殖场、2吨以上燃煤锅炉发放排污许可证。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污染源,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确定允许进管量后,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增量、减量、变量建立污染物总量变化管理台账,所有“三量”数据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污染物总量管理。按照《嘉兴市排污权交易试行办法》,全面推行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定期公布市场交易指导价、成交价和愿意出让方和购买方等信息,新建、扩建项目必须在排污权储备交易平台购买排污权,利用市场机制提高企业治污的积极性和市场准入门槛。设立排污指标储备和治理资金储备,对新建项目和老项目之间的指标进行综合调控。通过市场调节机制,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广科技治污。深入广泛地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市建设和治污减排的良好氛围。开展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活动和污染减排专项宣传活动,深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减排工作,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治污减排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企业自觉承担起治污减排、保护环境的责任。大力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的环保法制、环境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和治污减排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对治污设施的操作技能,保障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充分依托科研院所,研究和推广减排技术,特别是推广应用先进的中水回用技术和高效的脱硫技术等,使科技治污成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

  附件:嘉兴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清单(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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