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哈市府办发〔2006〕234号
发布日期:2006-11-22
执行日期:2006-11-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受乌拉尔山冷空气和地中海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11月22日午后到25日夜间,我市将发生一次明显的天气变化过程,各地会有不同程度的降雨或降雪,气温也将会明显下降,哈密市最低气温将下降到-9℃左右。为安全渡过此次天气变化过程,确保我市农牧业生产不受损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责任,认真做好防灾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灾抗灾措施的落实:
一、抓紧做好防灾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天气变化过程来临之前抓紧做好大棚蔬菜的防风、防寒、防冻等工作。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做好牧区人畜防风、防寒、防冻及救灾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好牧区牧民的生产生活。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露天堆放的棉花、粮食等各类作物采取相应的遮盖、入库措施。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要随时注意天气变化过程,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积极做好防灾抗灾期间应急突发事件工作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天气变化持续发生的全过程,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内因天气变化而对农牧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此次因天气变化造成的农牧业受损情况上报市农办。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此次天气变化过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