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公告2006年第6号

时间:2006-06-22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

发布日期:2006-6-22

执行日期:2006-6-22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工作需要,自2006年6月14日始,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内设机构

  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内设机构为一室二科:即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二、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和事权

  (一)办公室:

  负责办事处政务信息报送、文件收发及档案的管理;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其它文稿;负责执法行为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工作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政府的联系沟通和社会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统一接洽公、检、法等部门来办事处收集业务单据、资料、文件等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办事处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信访、有关空白业务单据的领取以及发放工作;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办事处主任抓好队伍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以及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工会、学会、共青团、妇女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技术设备、车辆的申领、维护、管理等后勤保障以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财务、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工管理工作;负责综合业务协调和临时性机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完成总关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按规定填制统计报表,负责辖区内业务统计、统计分析、统计咨询、上报和服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开展辖区内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和上报风险信息;负责开展风险分析,为领导决策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和信息;实施风险布控工作;督促各业务部门执行各项风险处置措施,统一协调辖区内的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完成总关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业务一科:

  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接单审核、征收税费、验估、及税费核注手续;负责辖区内税收分析和税收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催缴欠税;受理辖区内滞报金、滞纳金等的减免申请及转报;受理退、补税申请及转报,并负责实施退、补税工作;负责走私违规案件的税款计核工作;负责接受企业担保、预归类申请及其转报;负责辖区内商品的化验送检、鉴定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报关单电子数据核查、删除、修改,负责辖区内出口退税、出口结汇专用联、进口付汇专用联及其他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等的实际签发;受理报关人的通关咨询;负责进出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和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和保管工作。

  负责辖区内对海关监管场所的实际监管及货物的查验、放行等。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和查验环节现场分析实施查验;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海关监管场所、运输工具进行实际监管;接受运输工具入境申报和出境结关申报,收取纸质舱单和接受电子舱单数据,办理进出境运输工具验放、并负责舱单数据库日常维护,负责办理转关运输审批手续及进出口货物转关准单回执核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放行和出口转关的单证审核放行工作;负责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货物“不按转关运输办理”的验核等;负责辖区内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和其他有关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工作。

  负责辖区内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审核或转报;负责辖区内报关企业、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注销和换证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负责报关员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员注册登记的相关工作,并负责办事处业务范围内报关员的计分管理工作。开展“红、黑”名单企业推荐工作;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经营单位编码数据库的维护、上报;对辖区内企业分类管理提出初步意见,报关区企业分类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定、调整。负责完成总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业务二科:

  负责受理辖区内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备案及单证核销工作;负责所审批加工贸易手册项下商品的归类、审价工作以及单耗管理、贸易管制等的审核或转报工作;办理辖区内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资料的异地传输;负责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的审核、发放和回执反馈工作;执行辖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料件单耗、损耗标准;负责接受加工企业的内销申请、初审和转报工作;办理辖区内保税料件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外发加工等监管手续;负责办理与外经贸、中国银行等部门的业务往来及联系配合;负责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单证的归档、管理和相关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移交工作。

  负责辖区内加工贸易合同中期核查、下厂核销等海关实际监管;负责辖区内设立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的申请的受理、初审和转报,办理注册备案、年审手续;负责辖区内设立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的前期实地勘核,以及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货物的中期核查和下厂核销工作;办理南昌海关职能部门交办的有关加工贸易调研工作;按规定填制统计报表;负责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制定和上报工作。负责完成总关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